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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斐需要,他的那些侍卫肯定也需要,争着强着要买。
衣裳差不多算是拍卖,谁的价格高给谁,最后被那个手上长冻疮的小伙买到。
沈斐还真是厉害,一下就被他发现,没两天买了回来,穿在衣裳里,外面披着披风,瞧着还是那般瘦,开始朝曦没发现,后来俩人晚上同睡,发现这人脱了一层又一层,然后将那身加了绒的厚衣裳脱下来,才露出里面的亵衣。
既然他已经穿在了身上,那自然没有问题,朝曦气也消了,开始想法子弥补他。
无非是做些好吃的,沈斐其实很容易满足,他吃多了山珍海味,更喜欢清汤寡水,馒头里面夹上自己腌的辣椒,他也能吃得很香,平时饭量很少的人可以吃两个,再喝一碗稀饭。
刚来山谷时格外嫌弃粗茶淡饭,努力想吃些新鲜的玩意儿,回到京城后吃的喝的有人精心伺弄,这厮反而变了性子,开始喜欢清汤寡水,毛病特别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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